□赵 坤
外公有三只百宝箱,第一箱装着劳动工具,第二箱装着蹄铁零件,第三箱装着种子草籽。外公的百宝箱装着整个戈壁滩,也装着我们祖孙俩的全部生活……随着魏晓曦的娓娓道来,绘本《爱马的外公》里,徐徐展开了外公、棕白马和幼年的“我”,相依为命的一家人在戈壁滩上的生活。
故事发生在毛乌素沙漠,这里“三天一场风,七天一场沙”,满眼沙黄是日常的背景。夜里,人们经常被大风裹着砂石吹醒。清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用簸箕往窑洞外淘沙子。对外公和我来说,运气好的时候,淘到晌午,窑洞就能露出墙角的腌菜缸,午饭就有了着落。这时,那匹叫小白的马常常会在墙角舔舔干裂的嘴唇,打个响鼻。
马是戈壁人忠实的朋友。它们载人运货,穿越沙地,在黄沙漫卷的毛乌素沙漠,常伴人左右。在我和外公的家里,也有一匹棕红色的马,因为两眼间长着一撮白毛,外公给它取名小白。小白终日陪着我们去赶马集,去胡杨洼放羊,去星星湖看月亮。小白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家人。一老一小一匹马,就这样脚踩黄沙、眼望星空地生活着。小白最重要的工作,是往沙坡驼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驼。做什么?筑草方格。为什么筑草方格?为了沙地上能长出青青的草。那为什么要让沙地长草呢?故事里没有讲,故事里的小孩也没有问,这不是童年的小世界会思考的大问题。作为儿童文学作品,作者魏晓曦将叙述视角调整到适宜儿童的高度,在年幼的“我”看来,外公是顶好的外公,小白是顶好的小白,毛乌素沙漠有着世界上最好的家。至于这里为什么黄沙漫天、土壤稀薄、甚至家里为什么只有外公和我?这些近似于天问的难题,都被童年的软壁挡在了五彩世界之外。
显然,这是创作实践对于儿童叙事的具体探索。究竟儿童故事要以何种叙事身份来讲述,叙事要在怎样的逻辑中展开,选取什么类型的话语方式更适合,这些考验作家写作能力的问题,也会触及儿童文学的意义边界。故事里,草方格并不是叙述的重点,没有浓密的话语或拓展的篇幅,甚至行文过半才真正出现。但草方格却是牵动叙述的主线。在西北黄沙的戈壁深处,沙漠地带幅员辽阔、地广人稀,自然条件恶劣,生活也异常艰难。沙地生活的出行和日常劳作都离不开马匹,旱地黄沙长不出别的作物,土地只能长出枸杞。年轻一代几乎都离开了,比如远居城里的舅舅和姨妈,和从未被提及的“我”的父母,留下来的都是老翁幼崽,守在生命的两头。栽种草方格几乎成了这里改变现状的唯一方式。外公和小白似乎都知道这个秘密,“外公总是默默地牵着小白为沙坡驼草。大大小小的种子躲在草方格的臂弯中,奋力扎下根去。”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作,将治理黄沙的希望寄托在草方格上。作为叙事和抒情的双重主人公,“我”的行为依据是爱的逻辑,因为喜欢外公、喜欢棕白马、喜欢稻草人,所以“我”愿意身着外公的大褂,当一个骑马的稻草人,“为小白种出一片草原”。这是只有孩童视角和童稚之诚才能发出的心声。
儿童文学的别致之处,正在于其讲述故事的身份,身份决定了作品展开的结构、审美和话语方式。新文学初期便有关于儿童文学的纯正趣味,认为儿童自有其“独立的意义和价值”,甚至拥有比成人更丰富敏锐的感觉系统。身为孩童,“我”的戈壁记忆是非理性的,却是顺延儿童心理充分场景化的。春天黄沙灌满窑洞,夏日里河畔搓草绳,秋天看鸽子、看铁匠打马掌,冬天在早黑的夜里和外公玩手影……孩子的眼睛里,日子是游戏化的,四季的铺排结构也按照日常游戏顺序依次展开。语言不复杂,以记叙为主,抒怀也不以事件大小有感而发。面对涵义太过复杂的语句,往往直接引述,并不假装大人进行童言转译。
漫天黄沙的毛乌素沙漠,年幼的“我”牵着小白,望着远远的沙漠,看着深深扎进沙漠的一片片草方格,看着它们“牢牢地抓紧每一粒沙”,一人一马,小小的心灵被沙坡上浸润的绿色所感动。作为儿童,她可以不懂父辈人的防风治沙,不懂几代沙地人的艰苦奋斗,她只是感受到自然的生机在不断苏醒,看到草方格的春天,就已经热泪盈眶。
(作者系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青岛市首届签约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