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cuento)这个词源自拉丁语的“contar”,意即讲述。讲述是左脑——掌管语言的半边大脑——最古老的能力之一。我们可以想象,自从男人和女人使用发声的语言,他们就开始讲述。他们讲述野牛行经隘道,讲述季节的更替、昼夜的流逝、英雄的壮举、部落与家庭的历史,讲述过去与未来、可食用的和有毒的植物,讲述他们的旅行与爱情、梦想与恐惧。一切皆可讲述,文学中最精妙最睿智的讲述者之一契诃夫大师曾经说过,他每天都能随便挑一件东西,写出一个不同的故事。
一切都能够讲述,只要我们找到讲述它的方式。和动物不同,很早以前,我们人类就学会了讲述。因此有了那句俗语“为了讲述它而活下去”,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回忆录里用了它的另一个版本:《活着为了讲述》。
正如电视和互联网(它们也以自己的方式讲述)出现之前的每个小女孩一样,我热爱故事,对某些角色——特别是动物——感同身受,我一边听故事、读故事,一边伤心、哭泣、学会生活。儿童故事一点也不纯真。它们和我们这些成年人写的故事一样残忍可怖:里面有嫉妒、孤独、痛苦、欲望、渴求,虽然,和生活不同的是,儿童故事总是圆满收场,因为邪恶会被战胜。
我们可以说,一开始——如果有一个开始的话——存在的是故事。所有的宗教,所有的天体演化学都始于一个神话故事,它奠定传统、过去、世代、性别关系与文化。
我是个早熟的作家。我梦想成为一名全能作家,遍历所有的体裁。1963年,我在蒙得维的亚的阿尔法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故事集《活着》,就此起步。直至今日,这件事在我看来仍很神秘,仿佛命运结出的果实:一个不到20岁,叛逆、越界、浪漫而又贫穷的小姑娘,是怎么年纪轻轻就在乌拉圭首都最重要的出版社成功出版一本故事集的?
此后,我一生都在创作故事。我出版了16部作品,都让我非常满意。作为读者和作家,我热爱故事这个体裁,我总是会回到它这里来,一生都会忠于它。我喜欢短篇故事的语法、结构和简短(我也写过一些长篇故事),喜欢必须舍弃次要的、无足轻重的部分。我笔下的大部分角色,像卡夫卡的角色一样,都没有名字,因为他们不需要有名字:故事必须绝对精练,一如诗歌。
讲述是为了些什么。一个好的口头叙述者(我的话很多,这点广为人知:有时候,我在聚会里讲了又没写的故事会回到我这里来,变成别人的轶事)会无意中践行伟大的故事革新者埃德加·爱伦·坡的建议:一个好的故事要实现效果的统一,达到严格的精练。与诗歌一样,现代故事不接受离题,它是一种钟表装置,其中每个词语都不可或缺。不能少,也不能多。
有时我会突然意识到,我把我的噩梦变成了故事。这是最复杂、最艰难,却也最让人满足的文学体验之一。它是一种驱魔的形式:噩梦中有一系列的象征,还有一种伦理,要做的就是揭示它们。德国浪漫派作家已经发现,梦是一种写作,是无意识的写作。有时候,一个故事追在我身后,但我不会动笔去写它,直到我想出第一句话。我并不熟悉许多男女作家谈论的那种纸张空白的烦恼。我坐下写作的时候,已经知道第一句话要写什么,如果不知道,我就去做别的事情。因为故事的第一句话决定了一切:如果它能引诱读者,如果它能抓住读者,将他完完全全地放进虚构的时间与空间(即便是没有时间的时间、没有名字的空间),读者就会继续阅读。否则,读者就会撇下故事。
要实现埃德加·爱伦·坡所说的效果统一,最后一句话和第一句话同样重要。有时候,它是决定性的一击,完美的KO。不过,还有的时候,由于情感使然,会更想创造一个模糊的、开放的、充满不确定的结尾。
感谢作家出版社让我有机会在中文世界出版我的三本故事集:1976年巴塞罗那行星出版社出版的《恐龙的下午》,还有更新近的两本——西班牙帕伦西亚四十五分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私人房间》和2015年出版的《错爱》。也感谢译者黄韵颐、余晓慧、陈方骐的出色工作。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曾说过,一切偶然的邂逅都是预先的约定。表面上,我是在生活、观察、梦想和聆听中找到了那些故事,但像博尔赫斯一样,我相信,在写下它们的时候,我是履行了一个预先的约定。像博尔赫斯一样,我想,它们已在某处被写好了,我的任务只是解读它们,为它们掸去灰尘与杂草,让它的教训浮现,如一则寓言。写作总是为了些什么。福音书中,耶稣说过的最美也最可怕的话之一,是:“我说话,是为了叫那些愿意明白的人明白。”我赞同这句话。我写作,是为了叫那些愿意明白的人明白。
先感受,再懂得。这就是我写故事的原则,为了让读者在镜廊中享受、痛苦、微笑、认出自己、学会理解不同。
一篇故事就是时间中一道小小的切口,可以借由它深入一种感觉、一个想法、一场梦。它舍弃旁枝末节,解剖刀般刺入情绪与感觉深处。
我唯一遗憾的是无法再次书写这些故事,因为我已写下了它们。
但我能肯定,我会继续写故事,因为我对生活着迷,而生活在故事中震颤。
(译者:黄韵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