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新力量

诗人仍然应当是自觉的声音学家

■木 叶

“诗”+“歌”的传统,在中国自古有之,中国新诗的诗体建设可以分为“诗”的建设与“歌”的建设两部分,伴随新诗的发生,彼此一直在犹豫不决当中不断被试验。其中“歌”的部分,远如闻一多、冯至、何其芳、吴兴华等等,曾为之做过不懈努力;直至当代诗写作现场,仍能看到诗人们在艰苦探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问题的核心在于,就古诗而言,汉字一字、一音、一义的特性,使得外在的汉语诗歌格律成为可能,因此从沈约规定“四声八病”开始,汉语诗歌的音韵学特征初步成立,直至最终蔚为大观。但新诗使用的是现代汉语,双音、三音乃至多音节词的大量涌现,使得原有的音韵范式几无可能继续适用,新诗自然或被迫呈现出自由散落的形态。

这一定是必然且合理的吗?如果有改进的空间,可以从哪里入手呢?废名曾说,“旧体诗因为形式是诗的,怎么写都可以,都是诗;而新诗,因为形式是散文的,所以必须有一个诗意,再将文字组织串联起来”。废名敏锐地看到了中国古典诗歌除了大家所惯常认知的“抒情”“言志”之外,就写作范式而言,大多内嵌有“起承转合”的文章做法,也就是废名所指认的“散文的做法”。在今天现代汉语普遍运用的诗的场域里,对于诗的“本质”的认知,我认为废名的意见值得拎出来重新审视:就当代诗歌内核而言,它应当真正是“诗”而非散文的;在此基础上,它的外在形式,应当有适应现代汉语的、全新的音韵表达,也就是仍然应当有它作为“歌”的另一部分。古代汉语四声与平仄在诗中的运用,目的在于达到一首诗在语音层面的错落,最终通过错落形成整体感,这种错落感与整体感如何在现代诗里实现,可能要思考现代诗中的分行与分节,以及诗句内部的调谐问题。

从文类的确定性而言,现代诗仍然应当有体、有格,并据此将它和其他文类断然划分开来。古典诗歌因为古代汉语的特性,平仄与四声的穿插运用变得可能,对偶等形式技巧的发展让写作充盈智性的乐趣。古典诗歌的韵律,平仄在调节诗歌内部的节奏与气息上,起着基础作用。按启功的意见,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五七言律诗以及一些词、曲、文章句中的平仄,大部分是双叠的,好比一根长竿,可按句子的尺寸来截取它。

启功所论的启发,在于对于复杂的问题可以“极简”地“建模”。现代汉语中巨量的双音节词、三音节词乃至多音节词,使得诗的形式上的工整几乎不可能。那么,可不可以另有一种普遍的规则贯穿进来,既兼顾古典诗歌的形式美学,又适度平衡现代汉语的语用习惯?也就是在现代诗当中,让分行与分节成为一首诗节奏、气息调谐的有意识运用。我的设想是:在气息的调正与联结上,不妨在一首诗当中,寻找基本的建节单元;此外,一句之中,近似地调谐出节奏与气息,通过参差错落,生出无穷的摇曳之美。暗中迎回诗的“歌”的部分,节制诗中的节奏与气息,形成现代诗自身内部的错落,产生出抑扬顿挫之效,最终形成一首诗形式上的整体感。

现代诗歌的体与格,前人多有尝试,无论引入“商籁体”还是依据音尺、音步、顿等来自我建体,从结果看,依然有着难以独自解决的诸多困难。比如上述谈到的拟想中一首诗内部的最基本单位,究竟该如何去精确定义它,并使之具有明确、简便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始终保持鲜活、灵动,不会陷入机械乃至颟顸等,都需要进一步思考和实践。

在严格音韵学意义上的诗本体已经基本退位的情况下,赓立何种诗本体确实是一件深远的大事。但无论如何,诗人仍然应当是自觉的声音学家,诗人叙述的过程中,语言的节奏与气息究竟怎样以及如何能够恒定、持续地参与到诗歌书写中去,最终形成富有高度意蕴并有可组织性的建句、建行与建节,都是有价值的思考。

(作者系《安徽作家》执行主编)

2025-02-21 ■木 叶 1 1 文艺报 content78224.html 1 诗人仍然应当是自觉的声音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