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新力量

沉浸式演艺:

拓展艺术与科技深度融合新空间

■王肖帆

湖南省博物馆“生命艺术——马王堆汉代文化沉浸式数字大展”第三展厅“生命”空间效果图

《只有红楼梦·戏剧幻城》

沉浸式文化产业是文化与经济互动的典型案例,它通过科技与艺术的深度融合,更新了文艺生产与消费的形态,为理解文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提供了实证。汉服文化的流行、剧本杀游戏的兴起以及沉浸式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皆体现了文化艺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赋能作用。这一现象表明,文化并非被动地由经济基础决定,而是能主动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同时也意味着经济结构及其发展过程本身蕴含文化要素。

沉浸式体验的核心,在于综合运用高新技术如增强现实(AR)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全息投影技术、人工智能(AI)技术等,构建一个调动多感官“在场”的情境。该模式已在文艺生产领域催生多种业态,比如深度融合叙事与交互的密室逃脱和剧本杀等沉浸式游戏类;又如以《又见平遥》为代表的综合运用声光电技术重塑叙事场景的沉浸式戏剧展演;再如以湖南省博物馆“生命艺术——马王堆汉代文化沉浸式数字大展”为代表的沉浸式博物馆数字艺术展,借助高清扫描与投影技术,将静态考古发现转化为可感知、可对话的动态历史现场;还如以迪士尼乐园和环球影城等为代表的沉浸式主题乐园,通过工作人员的角色扮演为游客营造充满童趣的世界。

沉浸式文化产业模式探索出一种新的文艺生产与消费逻辑,其核心理念是从传统的“静观欣赏”转向“动态体验”。在传统模式下,文艺生产侧重于单向度地输出完整作品,如在戏剧表演中,技术、演员与道具等元素均服务于剧本的完整呈现。博物馆的艺术展也只能按照某一逻辑静止地呈现在游客面前。虽然优化设施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观众的观感,但这种模式本质上还是将观众定位于“客体”角色。不仅如此,在这种模式中,文艺展演中的演员或博物馆中的展品与审美主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审美距离”。因为传统的审美要求“距离感”,观众只有与作品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在客观欣赏与主观感觉下体会到作品的美感。它既要求文艺作品的作者不受外界干扰,全身心投入创作之中,也要求演艺人员不受观众的影响,沉浸于文本世界中。

相比之下,沉浸式模式以“体验”为核心逻辑,追求的不只是“我来过”“我看过”“我玩过”,而是致力于构建一种“身临其境”的状态。例如,在沉浸式戏剧中,观众与演员的互动可能成为推动情节发展的要素;在主题乐园或剧本杀中,参与者的自主行为能触发不同的故事情节。从心理学视角看,这种模式旨在通过全方位的感官调动,使参与者进入“心流”状态,即一种全神贯注、乐在其中、忘却时间流逝的心理体验。这一转变也印证了“体验经济”的论断,表明文艺生产正从提供标准化服务的模式,转向提供个性化、富有情绪价值与精神满足的体验模式。观众消费的不再仅仅是门票,更是一段“脱离日常”的生命体验。

为实现深度沉浸的目标,沉浸式模式在生产之初便将观众视为关键的生产性要素纳入设计,并对“观众—演员—空间”进行三位一体式重构。传统戏剧中演员在固定的舞台时空中独立完成表演。沉浸式模式打破了传统的观演关系,通过独特的空间设计使观众与演员实现了互动,如《只有红楼梦·戏剧幻城》中的“第三十五中学”剧场,通过赋予观众以“学生”身份,使其重返校园情境,与演员共同编织青春的记忆,从而消弭了舞台的界限。

在传统舞台艺术中,空间主要作为背景或容器存在,承载演员在其中表演,观众则作为客体在另一个空间观看,这两个空间彼此并不相容,自然造成观众与演员的对立关系。而在沉浸式模式中,空间本身成为主动的叙事参与者。《只有红楼梦·戏剧幻城》棋盘式的空间布局就是一种叙事语言,观众在由高墙分割的“方格”中穿行,每一次转向都会通向不同的情境和剧情世界。同时,在沉浸式模式里,空间的设计允许演员与观众近距离互动,空间成为构建叙事的要素之一。由此,空间不再只是承载叙事的载体,而成为艺术生产的一部分,共同服务于文艺叙事。

在技术应用层面,沉浸式模式与传统艺术生产的区别不在于是否使用技术,而在于技术的地位及其与叙事的关系。部分业态将技术确立为核心叙事要素,例如MR越剧《黛玉葬花》融合混合现实(MR)与3D打印技术,实现了虚拟意象与真实空间的无缝叠合,使观众能在微缩景观中获得媲美实景又能超越现实的审美体验。这体现了艺术展演从“人本”模式向“人技共生”模式的转变,既突破了物理表演空间的限制,又探索出一种低人力成本、高复用率的全新文艺生产方式。

需要明确的是,沉浸式演艺并非要取代传统文艺生产,技术也非决定沉浸感的唯一因素。优秀的传统艺术凭借其内在意蕴同样能带来精神的沉浸感。技术的优势更多在于能通过直接的感官刺激降低审美门槛,使那些“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文化变得可感可知。

沉浸式演艺独特的体验模式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它通过转型沉浸式体验模式,激活了当地的文旅消费,并探索多链条的价值增殖模式,为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注入了强劲动能。精神文化方面,沉浸式模式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开辟了新路径。同时,通过深入挖掘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精神内核,并辅以现代化的表达形式,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人民的文化自信,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尽管沉浸式文化产业赋能作用显著,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正视其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比如,需警惕工业化复制带来的同质化陷阱。沉浸式文化产业,特别是科技主导型项目,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这符合市场扩张的经济逻辑。目前,市场上存在不少建模粗糙、交互机械和简略的VR/MR项目,以及剧本套路化、主题雷同的沉浸式戏剧。这种“标准化生产”抹杀了文艺作品本应具有的“灵韵”,观众在熟悉套路后便会产生审美疲劳。因此,沉浸式生产要把握创作规律,深度融合文化特征,尤其是地域文化特征,拒绝千篇一律。

除此之外,还需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陷阱之中。技术赋能固然可以带来炫酷的感官体验,但若缺乏深厚的文化内核支撑,作品将沦为苍白的技术展示。观众对沉浸式体验的深层诉求,在于通过感官介入实现心灵的陶冶与精神的滋养。成功的沉浸式项目应当是让技术成为“隐形的讲述者”,服务于深厚的文化叙事,从而让观众或游客在项目结束之后意犹未尽,产生精神的愉悦感。当前部分项目过度依赖高新技术而忽视内容深度,导致内容服务于技术,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是未来产业升级必须矫正的方向。

当然,并非所有的文艺作品都适合沉浸式改造,需深思何种类型适合沉浸化,以及采取何种沉浸化模式。如上海自然博物馆的中国恐龙大展采用了全息投影技术,制造出裸眼3D效果,使观众能更加立体地欣赏多种形态的恐龙。安阳殷墟博物馆也采用了数字技术使静止的文物动起来,并完整展示文物的用途。这种科技与文物的结合方式,完美呈现了博物馆利用沉浸式模式进行的现代化转型,不仅使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动起来”“活起来”,而且使年轻人爱上博物馆,有兴趣和动力去了解文物背后的文化。

沉浸式文化产业的崛起,标志着文艺生产进入一个科技赋能、体验至上、科技与艺术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它通过重构审美体验、活化文化资源、延伸产业价值链,生动诠释了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反作用。随着技术持续迭代与模式不断创新,沉浸式业态有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025-12-22 ■王肖帆 沉浸式演艺: 1 1 文艺报 content82085.html 1 拓展艺术与科技深度融合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