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它为维系人们的情感而生,为凝聚人们的精神共鸣而存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共同的情感依托和精神传承,就难以凝聚起强大力量。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族儿女齐心协力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努力,在这一进程中,文学承担的责任及其发挥的作用极为重大。创作者凭借一个人、一颗心、一双手、一对眼睛,面对一张稿纸、一块屏幕,写下的文字无声无息,却印刻着一片地域、一个民族对时代的观照和关怀,承载着对故土的眷恋、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家国情怀的坚守、对艰苦磨砺的承受和对手足情谊的精心守护。无论是只有几行字的诗歌,还是洋洋洒洒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抑或上千万字的网络小说,都是如此。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新疆文学是多民族文学。一名创作者可能会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创作,也可能会用民族语言来写作,但无论写作方式如何,一定离不开中国人的生活,离不开对时代的共同认知。如果在这一点上发生偏离,一定会给各民族共有的情感家园带来伤害。
文学助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在于能否通过共同的记忆和体验来凝聚人心。新疆作家周涛笔下的天山、骏马、牧人、荒野,是边疆图景,也是整个中华民族共同的山河人文记忆。他的作品能让生活在中华大地不同地域、不同身份的人们,在祖国的西北边疆,在“天马”的故乡和故事里,看见自己的根。
其次,在于用共通的情感搭建理解之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成为共同体,不是因为大家都长得一模一样,而是因为我们能够共情彼此的命运。比如,写伊犁昭苏的一匹头马如何守护家园,写它的野性与驯服、自由与责任、刚烈与温柔,读者都能明白。其中情感的文学转化,不分民族、不分语言,更不在于说教,只为让人动心、走心。人们的心近了,精神的家园就坚固了。
第三,在于用共同的精神气质铸造共同的魂。中国人的民族精神里,一直有这几样东西——坚韧,再难也不垮;包容,存异也能同行;信义,一言既出,生死相随;敬畏,对天地、对生命、对故土,抱有赤诚。周涛写一群马的奔跑与守护,写牧马人的沉默与力量,写人、马、大地之间宿命的相连,就是在写中国人骨子里的硬气、义气、和气和底气。
文学不能建造房屋,却能安放灵魂。
回到写作本身,对共同情感的书写、对共同精神的架构和营造,就是要用文字的方式,实实在在地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新疆的“三山两盆”、沙漠绿洲,写昆仑天山不计其数的雪山达坂、高山草甸,写南疆人、北疆人,写牛、写羊,写胡杨树、白杨树、庭院哨卡,写贯穿天山的高架桥、长隧道、“一带一路”,无不是写中国大地和中国人,写中国人的生命体验,写中国人的情义与风骨,用中国式的含蓄记录生活——我们共有一片山河、共有一个家、共有一种精神。所以,写好那些触动“我”、感动“我”、温暖“我”的人和事,着眼于我们共同的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与现实,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切入一名老者、一位母亲、一家邻居、一个路人,抑或一只鸟、几匹马,关注他们的眼神、动作、默契、温柔,写他们的相互守护,把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情感转化为文字,就是新时代的好文学。
新疆多民族文学,一定会成为传递民族温情的生动载体和具体实践,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转化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故事,让理念不再悬浮于纸面,而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情感记忆中生根。我坚信,新疆多民族文学作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力量,一定会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探求个人、民族与国家的共生共存之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法律的刚性确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时代主线,将民族团结从道德倡导上升为法治要求。法律的生命力不仅在于条文的严谨,更在于蕴含其中可感可触的民生温度。在科技飞速发展、信息纷繁复杂,各种思想、价值观激烈碰撞的今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必将为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中华民族走向更加团结繁荣的未来,并为作为中国文学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新疆作协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