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书稿修改分为三种情况:小改、中改和大改。小改,主要指对书稿中个别句子、个别用语、个别段落所做的简单加工、删改与润色。中改,指的是对书稿做较大修改加工,通常涉及多个段落的删改与调整。大改,是指对书稿进行大幅修改,甚至包括对书稿主题、结构的调整,对一些篇章的增删等。这一工作编辑难以独立完成,通常由编辑提出建议,作者负责实施。
什么样的书稿需要修改,如何进行修改,修改时应坚持怎样的原则,这是编辑在实践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挑战。
一般来说,名家书稿通常水平质量较高,只要校正一些文字差错、引文错误和笔误就可。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少数有名的作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书稿并不尽如人意,不是啰嗦重复,就是文字不过关,甚至句子不通。我的同事曾经在编一位比较有名的作家书稿时,怨气冲天,抱怨完全没有想到文字居然如此不通,为了保证出版质量,只好替他加工润色,还不能对外人道。当然这样的作者毕竟是极个别现象。大部分需要修改加工的书稿通常出自年轻作者、跨界作者或新作者之手,这样的书稿往往成熟度不高,文字粗糙,编辑必须付出一定的劳动,进行一定的修改加工。
书稿中的问题形形色色,一般来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描写啰嗦拉杂、堆砌。作者常常忘记了书面语与口语的区别,没有对语言进行提炼,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令人难以卒读。这非常难改。第二,枝蔓斜逸,一些描写或叙述与主题无关,毫无意义,没有任何价值。这类问题在新作者中较多。作者往往信手写来,结果离题万里。尤其写到自己喜欢、熟悉的生活或感兴趣的话题,便信马由缰,完全不考虑是否与主题有关,这在小说和非虚构作品中尤为突出,必须进行大量删节。第三,书稿中存在一些不恰当、不合适的描写。作者往往只是跟着感觉走,对这些问题,编辑必须进行适当删改,坚决守住底线。第四,文字表达方面的差错,常见的有句子不通、文字欠通顺、用词不当、描写不到位、逻辑混乱等,编辑应根据对文本的理解进行恰当的修改完善。
编辑是书稿的第一责任人,拥有对书稿进行合理加工的权利与责任,但这种权利也是有边界的,必须遵循忠实原著的原则。编辑不能把合理的编辑加工变成无底线无原则的大动干戈,更不能突破边界,代替作者写作。具体来说,编辑在修改书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尊重作者的意愿。编辑的修改只能是局部的、细节方面的,要尊重作者的创作意图和创作主题,否则只会适得其反,既未达到目的,也容易引起矛盾,甚至导致侵权。第二,要尊重作者的创作风格。每个作者甚至每部作品都有自己的创作风格和基调,编辑应在尊重作者创作风格的前提下进行修改,保持作品基调的一致性。第三,任何修改都是给作品做加法,而不是做减法。编辑的修改是为了提升书稿的质量,而不是相反。
书稿真正要修改好,让作者读者满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非轻而易举。要做好这一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几种素养:
第一,要做一个杂家。编辑碰到的书稿五花八门,内容千差万别。今天的编辑早已打破了传统专业分工的界限,无法预料下一部接手的书稿是什么内容,会在编辑中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因此编辑要多读书,只有博览群书,做一个杂家,才能具备修改各种书稿的素养,不致看到书稿时老虎咬刺猬无处下口。第二,要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编辑并不一定要成为作家,但一定的写作能力对修改加工书稿无疑会大有裨益。鲁迅既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也是一个优秀的出版人和文学编辑,他曾帮许多年轻作家编稿改稿,现代文学史上很多作家的成长与鲁迅的帮助密不可分。《红岩》之所以成为红色经典,编辑的劳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样的例子也并不鲜见。第三,修改书稿既体现了编辑对作品的深刻理解,也是编辑与作者和作品进行的深度对话,这对编辑与作者建立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极为重要。
(作者系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原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