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来,我们拥有史上最多的写作者和作品,但是,真正能触动公众心灵、引发社会共振的文学作品却非常少。在一些作家的笔下,“文学”退回私人化叙事,甚至沦为小群体之间的智力游戏。文学中的“个人”变成了原子化的、计算利害的“精致利己者”,与找不到意义的“虚无游荡者”。个体意识在崛起,专业精神在确立,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如果失去了传统的道统,我们的文学如何建构起更加有效的公共性?文学的“公”与“私”在当下如何达到一种更加辩证的和谐?在新时代,不能让“我”与“我们”、文学与时代之间的感知发生断裂,不能让文学失去处理“我们如何共同生活”这个根本问题的能力。面对这样的现实,文学的出路究竟何在?新时代,文学何为?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是每一个文学从业者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谁“扼杀”了公共写作
有人问,上世纪80年代,我们的文学倡导“个人叙事”“艺术探索”,为什么不存在问题?当年,舒婷在写下《致橡树》《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等作品时,个体的尊严、爱情平等的呼唤与社会反思的诉求、“人的觉醒”构成了深切互动。1980年,她参加《诗刊》首届青春诗会,与众多的青年诗人一起,深度参与并塑造了改革开放初期中国诗歌的新潮流。他们的书写,既承载一代人对历史创伤的隐痛,又以诗为媒,参与重构了1980年代中国社会关于人、爱与祖国的想象边界,深刻契合着那个年代“启蒙与困惑交织”的文化心理,成为连接社会变革与人文复兴的重要文学桥梁,其影响力远超诗坛,渗透到青年文化、性别意识与公共话语之中。
舒婷及朦胧诗仅仅是一个个案,不仅显现出那个年代文学场域的开放与张力,也体现了文学与时代的同气相求以及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等历史潮流的同声相应。而这也反过来推动形成了作家、诗人、文学期刊的黄金时代。彼时,文学既是先锋的,又是流行的;既是知识启蒙的,又是大众期待的。甚至个人情感的书写、个体经验的表达本身便是公共性的一种显现。于是,个人经验与公共经验、时代经验不是撕裂的,个人与时代之间没有嫌隙,“我”的经验便是“我们”的、时代的经验的一部分,“我”的呼唤也映照着时代的呼唤。在第四次文代会上,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文艺这种复杂的精神劳动,非常需要文艺家发挥个人的创造精神。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作家们积极推进以精神解放、艺术创新为核心的创作实践,在激活个体精神的同时也完成了时代使命。
更远一点来说,即便是近现代,文学依然是为“新民”和“民族独立”服务的重要力量。梁启超强调“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鲁迅弃医从文,以小说、杂文等文体大声疾呼破除陈腐的旧观念,将个人的觉醒与国家、民族的觉醒呈现于文学之中……由此,文学成为记录并推动“个人”从僵化沉滞的“旧制度”中解放出来的“火种”。
在中国古代,个人与家国、文学与时代之间的联系亦是如此。古代的文人不是原子化的个体,而是家族、社区、国家链条上的一环。读书人的核心价值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修养和家国责任是统一的。文学在其中,是对江山社稷的记录,是对公共记忆的书写,“文以载道”是其核心。于“公”而言,文学是士大夫群体传递儒家道统、教化民众、匡正政治的工具;于“私”而言,文学是他们为沉默的民众代言的工具,或是在仕途受阻时抒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绪通道。其中,个人的失意天然地易被转化为对公共命运的关切。文学成为连接私人情感与公共责任的重要通道。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以及由顾炎武提出、经梁启超提炼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不是这种“公学”效用的显现。
而当下,“人”与“文”在经历了双重“解构”后,文学失去了公共的锚点,“向内坍缩”越来越明显。从上世纪90年代个人化写作、私人化叙事到当下的“小时代”美学,写作越来越在无物之阵中游荡。当个人不再需要为自己的情感寻找公共意义,当文学完成了解构、“祛魅”与专业化、市场化和学院化,不再回答“我们该如何共同生活”,就变成了一场“共谋的撤退”——二者互相印证、互相合法化。作家写小时代,而“我”活成小时代;“我”只活成小时代,所以作家也只能写小时代。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能被普遍认同的公共叙事来凝聚写作者了。写作者不再相信自己能“代言”任何人,也不再有能力或意愿去把握整体性的社会结构问题。而受众也不再相信“权威”的存在,甚至怀疑“公共”本身是否存在。很显然,整个知识生产机制与社会氛围在其中都难辞其咎,因为公共领域本身已经碎片化了。
如果客观现实如此,难道我们只能坐以待毙吗?难道我们要忠实于这种分裂并沉沦其中吗?难道这种现象在当下的语境中本身不构成一个问题吗?是谁“扼杀”了文学的“公共写作”功能?也许,我们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有责任,但首要的是承认现实。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并承认这已构成一个问题。
二、大文学观如何重建文学公共性
如果承认了这是个问题,那紧接着便亟需“观念”的转变与行动的实践。实际上,大文学观的提出,便是一种介入姿态的话语探索,也是一次关于文学何为、文学何去的集体反思,更是植根于深刻现实困境与媒介变革之中的“自我拯救”。
这个时代正在发生一系列颠覆性变化,我们首先需要找到我们的时代命题。如果一味退守个人或作为小圈子内的文学交往,文学也就丧失了其作为公共之物的力量。“退守个人”固然不失为一种理性策略,因为对外部的公共责任保持一种“优雅”的、不投入的姿态便不会有风险。这种情况在过去30年不断演化,但当下形势与时代在倒逼——媒介技术革命已经横扫我们的生活,从“印刷文明”“工业文明”一跃进入了“数字信息文明”,创作不再是少数精英或作家的专利,“素人写作”借助网络平台,让文学从职业回归为一种生活,文学正在从“小而精”走向“大而杂”。我们要明白,大文学观的提出在现实逻辑上有坚实的客观基础,是试图解决真问题、应对真挑战的主动探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二元对立,而是强调扩展。正如我们在上面提出文学究竟是“公学”还是“私学”的“当下之问”,目的不是让文学成为“政治的附庸”或“观念的传声筒”,而是重新建立文学与社会公共议题之间的有机联系。重回文学的“公学之维”,不是让文学重新跪倒在任何一种“道”的脚下,而是让文学重新长出联结的能力——联结个人的疼痛与公共的结构,联结一个人的眼泪与千万人的命运。我们应该意识到,在成熟的现代社会中,“公”不是“私”的对立面,而是“私”的更高的实现形式。同样,大文学观的使命在于找到一种既不放弃文学在语言、形式探索上的成果,又能有力介入现实的辩证路径。
那么,什么是我们这个时代文学的命题?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如果说古代文人有“道统”,近代作家有“救亡与启蒙”,那么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如何找到属于自己的创作命题?这样的思考,需要我们在这个时代语境中重新提出并积极推进。窃以为,这个时代需要文学重新发挥出建构与重构的力量。当下需要文化与文学为人民精神困境提供支持力量,给予分散的个体以“凝聚”与“共识”。当然,这不是要求每个作家都写宏大题材,而是要有意识地将个人经验置于社会结构中进行考量。我们有必要重提“文以载道”——不是载旧道,而是载新道、载“联结之道”。让文学成为个人与他人、社会、国家之间的血肉纽带,这是当代写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需要观念革新与写作伦理的调整。写作者需要意识到个人就是最小的公共单位。当一位作家选择只写个人的“小确幸”“小烦恼”“小欲望”时,他是在行使创作自由,还是在逃避公共责任?一个写作者,如果只是将作品放在抽屉里,面向自我,那么,这时文学完全可以漫无边际地展现自我与“私域”。但是,如果一个写作者将个人作品投向了公众能见的视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已经带有面向“公域”的特征了。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每个写作个体都应思考个体写作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这些问题需要讨论辨析。
其次,我们也应意识到“跨界叙事”是一种必然趋势,从“小圈子”走向“公共对话”也是大文学观下的必然命题。一方面,多媒体的转化与融合发展已是流行趋势,很多已经破圈的文学作品正好也是借此东风。另一方面,近十年来,许多非虚构作品的成功证明,文学的“跨界叙事”要求作家走向生活,进入工地、学校、乡村、流水线,直接处理公共问题,但方式可以是个体的、具有叙事性的,而不是导向空泛议论。文学需要吸收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的视野,破除专业主义的局限。同时,文学奖、刊物、批评家也需要投入公共议题,不能再是圈子内的相互吹捧。这是一个系统的重构过程,但每一小点的努力都在其中发挥作用。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重建一整套“文学—制度—情感”之间的有效的转化机制。质言之,让文学重回“公学”的唯一道路,不是回避分裂,而是直面分裂——把个人与国家、社会、时代之间的张力作为写作的核心母题。不是以空泛的口号大声疾呼“我代表集体”,而是去写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以及“我”的个人经验,是如何被社会结构生产出来的,是如何进入一个集体与民族的整体进程之中的。
总之,让文学重新成为个人与他者、集体之间的血肉纽带,这不是怀旧,而是自救——因为一个缺乏公共关怀的社会,最终会让每一个人都活在薄冰之上。
(作者系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中心研究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