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到底有没有儿童文学?学界一直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儿童文学只有现代,没有古代;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儿童文学古已有之。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涉及如何理解儿童文学,如何定义儿童文学。定义即批评,定义是有难度的。实际上,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儿童文学都有多种定义。定义儿童文学本身的难度,正是激发我们儿童文学理论创新与儿童文学史研究的动力,也是吸引我们不断投身其中的魅力。
儿童文学说到底就是为少年儿童、为民族下一代的精神生命健康成长服务的特殊形态的文学,它的主体接受对象是少年儿童。因此,凡是有利于少年儿童精神生命健康成长并被他们所喜欢所接受的文学,都可以放到“儿童文学”的范畴里加以考察。实际上,从阅读实际即接受美学的维度探讨儿童文学史,正越来越成为一种研究范式。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塞思·勒若教授所著的《儿童文学史:从〈伊索寓言〉到〈哈利·波特〉》,采用的正是从阅读实际出发即接受美学的研究方法。这部儿童文学史“主要关注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和地区”的儿童文学,但他同时认为“所有文明都找到了为各自文明中的儿童写作的方式:无论是古典时期、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还是前工业社会中的国家,或是现代国家,莫不如此”。我十分欣赏这段文字,的确,如他所言,世界上不同的文明都有为各自文明的儿童创造儿童文学的方式,具有五千多年文明的中国何尝不是如此?
儿童文学是一门交叉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借助多学科的研究力量。本期特约请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古代文学教研室的陈兰村教授,就古代中国有否儿童文学发表看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年近90岁的陈兰村教授因受101岁的蒋风教授的鼓励,正在撰写中国古代儿童文学史的专著,我们也期待这一领域能有越来越深入和清晰的讨论与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