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与争鸣

我们需要怎样的新大众文艺

□许永宁

当前,新大众文艺的发展如火如荼,评论界对它的学术探讨也日益深入。有学者曾将这些学术讨论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围绕“新大众文艺是什么”进行探讨,侧重于概念的定义与争论;第二个阶段则追问“新大众文艺为什么”,试图探讨在数字媒介时代如何建立大众与文艺的新型逻辑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新大众文艺研究从“是什么”向“为什么”的递进,是大众对文艺生产逻辑的深层反思。在我看来,这一理论的建构仍有进一步推进的空间,且是当前最为紧迫的课题之一,即从“我们为什么需要新大众文艺”跨越到“我们需要怎样的新大众文艺”。

在数字化生存的当下,新大众文艺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已经成为共识,但其“应然”状态,即它应当呈现出怎样的面貌、承载怎样的价值,仍然处于一种模糊状态,缺乏清晰的评判标准和必要的审美判断。因为这不仅关乎新的历史条件下媒介在文艺创作中的角色定位与价值边界,还关乎大众与文艺之间辩证关系的再一次重构,更关乎新大众文艺能否真正抵达接受者的内心世界,满足大众的精神需求,回应时代命题与社会关切。

首先,在媒介维度上,我们需要一种共创共生的新大众文艺。大众对于文艺的需求正由单一的消费转向多元的参与,运用新媒介不应仅将其简单地视为传播的便捷工具,还应将其视作审美空间的拓展载体。随着AI技术的迭代与数字媒介的普及,传统文艺中“创作者—受众”的单向度关系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共享与共创的新型文艺媒介生态。在这样的生态中,所谓的“受众”不再是单一的客户消费接收端,更是共生共创的创作端。在网络文学的发展中,这种表现尤为明显。读者的点击、点赞、榜单推荐等机制,让创作无时无刻不在读者的审视中进行与调整。相比于传统纸媒阅读中的静态封闭文本模式,网络文学真正意义上让读者从幕后走向前台。这些反馈所展示的,不仅是读者在阅读中的感受和体验,还有一个时代的风向与诉求。从纸媒的线性阅读到数字媒介的交互体验,迭代的不仅是技术载体,更是文艺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生产方式的变革某种程度上带来了思想观念的革新。我们需要的新大众文艺,应有打破审美壁垒的媒介自觉,让不同群体与不同背景的受众在数字化场域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情感共鸣,使受众真正从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参与,实现文艺的普及与审美的提高。

其次,在内容维度上,我们需要一种人文底色与艺术本真相统一的新大众文艺。媒介赋能不等于审美降级,新大众文艺的生命力在于能否在技术流量与艺术特色之间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点。我们既要借助技术扩大影响力,更要守住文艺的人文温度。所以,新大众文艺创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将根系深植于人民生活的土壤之中,因为真实的生活才是艺术创作的源头活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所强调的,“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内容选材要严、思想开掘要深、艺术创造要精,不断提升作品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从内容选择的角度来看,低俗、庸俗与媚俗的作品不应是新大众文艺所提倡的,更不是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更不能以流量的逻辑来替代作品思想内容的评判标准,要坚持文艺的主体性,坚持文艺是以艺术为核心的精神创造。因此,我们需要的新大众文艺,应当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正向生态,坚决抵制低俗化、同质化的快餐式生产,让文艺回归到对真善美的本真追求上来,建设一个健康有序且富有生命力的精神家园。

再次,在传播维度上,我们需要一种开放多元、破茧而出的新大众文艺。在数字媒介时代,我们必须警惕算法逻辑带来的文艺伦理危机。当流量推送将受众禁锢在相似风格、近似主题的内容之中时,需审慎区分的是:这究竟是时代情绪的共鸣,还是算法制造的审美幻象?前者是对社会现实的集中反映,而后者则是对个体审美偏好的精准围猎。在便捷化、多元化的网络空间中,媒介不仅是客观中立的技术工具,还应是思想交锋和文化交流的有力参与者。媒介由作为主体的人创造和掌握,是反映人、表现人的思想和精神的外化环境。因此,我们需要的新大众文艺,应当是一种开放包容、多元共生的传播生态,而非封闭单一的“信息茧房”。它应当鼓励创造性的发现、跨领域的融合以及高品质的输出,确保新大众文艺的多样性不被消解,创造性不被扼杀,持续性不被中断。

最后,在机制维度上,我们需要一种价值导向与公平激励并重的新大众文艺。机制的滞后往往会导致创作的异化。为了防止新大众文艺陷入流量至上或资本裹挟的泥淖,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与约束机制,用以引导创作者从追逐热点转向打磨经典,引导大众从感官刺激转向审美自主。大众艺术审美的养成,不仅需要作为个体的艺术者自身的思想觉醒和艺术自觉,还有赖于社会的引导与规范,单纯依靠媒介宣传与流量驱动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会造成失衡。一个良性的文艺生态,应当既能够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又捍卫大众的文化主体地位;既鼓励具有原创性和正向价值的作品脱颖而出,又能满足大众的多元审美需求,进而提高大众的审美能力、完善大众的评判标准,为新大众文艺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综上所述,新大众文艺不应仅仅是技术的叠加或形式的翻新,而应是一次关于“文艺如何回归大众”的深刻实践。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在技术赋能下依然葆有活人感、在多元需求中依然坚守艺术底色、在算法围猎中依然保持高品质的新大众文艺。唯有如此,新大众文艺才能真正成为新时代精神的记录者,成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不竭源泉。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本文系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世纪‘非虚构’写作中的社会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4YBA132)的阶段性成果]

2026-09-07 □许永宁 1 1 文艺报 content85203.html 1 我们需要怎样的新大众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