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的概念一是源于英国的“创意产业”定义,指传媒、音乐、电影、美术等,基于个人的智慧和技能在商业环境下变成知识产权,从而带来潜在的就业和创造财富的行业;二是源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产业”概念,就是把文化生产分解为创意、制作、传播和消费等流程,满足的是精神消费。近几年这两个定义出现融合趋势。
创意也是一种文化要素,包括了知识、信息和创意,以传统文化资源为根基。无论创意产业、文化产业或创意文化产业,在本质上都要具备三个特点:一是要有创造性;二是要生产符号价值、象征价值;三是要形成知识产权。文化产业就是通过创意让文化满足人的精神消费,它使文化成为一种生产力。文化创意产业本身要创造符号价值,符号价值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价值体系,符号是文化的根本。
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中国具有优势。首先经济的发展储备了很有潜力的文化消费市场;第二是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在文化产业上大有可为。但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面临几个重要问题:一是市场化程度问题,文化事业单位要整体改制,为所有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企业监管问题;三是高端原创产品严重缺乏;四是国际化路径问题。文化产业研究跟大学传统和使命息息相关,要有人文的深度和产业的广度,要有文化的责任和商业的价值。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是最关键的环节。
现在公认的文化产业强国有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甚至是印度和巴西。中国在十几年前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时有两种反对声音:一派把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认为文化传播必须是自上而下的;另一派则认为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历史时期还没有到来。但文化资源恰恰是中国的后发优势和绝对竞争优势,而非比较优势,应该把比较优势变成创新优势。
选摘自《中华读书报》2月3日“国际文化周刊”,向勇、叶臻/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