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名言“趣味无是非”是个残句,至少它很容易被曲解为“趣味即任意”或“趣味不可共享”。还是康德讲得清楚:鉴赏力是有客观依据的,美并非是一个由个人主观任意决定的范畴……两百多年过去了,现在人们把这些概念混淆使用:趣味、鉴赏力、美,统统弄成一个暧昧的词——品味。
就文学而言,近日之品味既不是新文体更谈不上是新风格,品味生机勃勃却洋溢着喧闹的陈腐之气,它的杂乱文体和庸俗风格最大限度地迎合了品味群体的需要,品味没有任何创新的愿望也没有任何创新的能力,品味是廉价的、可随时选用的、任意拼凑的以及恣意剽窃的,它属于任何人,品味的主人是缺席的。品味永远在场,它寄生于一切媒介之躯,人人触手可及。
据说,这也算众声喧哗的时代,聊胜于无,同无声的时代相比,姑且算吧!
选摘自《上海文化》第1期,谢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