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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公告

[2010年]第3号

2010年8月24日至9月3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初评委员会根据《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规定,对经过公示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审读和讨论,通过多轮无记名投票产生了125篇(部)备选作品,其中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各20篇(部),文学翻译5部。

2010年9月4日至6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终评委员会根据《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规定,对部分奖项进行了增补。经3名以上评委联名推荐,并在该奖项全体评委认真审读和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增补了5篇(部)备选作品,其中短篇小说2篇、报告文学2部、散文杂文1部。

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核批准,现将第五届鲁迅文学奖130篇(部)备选作品篇目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上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发现上述备选作品有不符合《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情况,欢迎向评奖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为2010年9月8日至10月8日。

评奖办公室电话:010-64489987、64489989

电子邮箱:5LJ@chinawriter.com.cn

特此公告。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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