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书香中国

少数民族文字 创作出版卮言

□黄凤显

近日常听到关于鲁迅文学奖的热议,不由得想到鲁迅,尤其是想到鲁迅那薄薄的一册《汉文学史纲要》。鲁迅先生于1926年在厦门大学编写的这部讲义,顾名思义,乃言“汉文学史”;其开篇“自文字至文章”,简述了自汉语言至汉文字及其汉文学的生成发展过程。鲁迅先生这部被誉为文学史学的圭臬之作,却未标榜为“中国文学史”,想必是熟虑及以汉文字为载体的汉文学之外,中国尚有以其他文字为载体的文学。

那就是为许多人时常忽略的以少数民族文字为载体的文学,即少数民族文字创作。

中国现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二十多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文字。在人民币纸钞上,除了汉字和汉语拼音外,还印了蒙古族、藏族、 维吾尔族、壮族4种文字,不是每个使用人民币的人都了解。而至今我国多家出版机构一直在出版的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阅读、欣赏和研究的人也不很多。

现今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出版,主要是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彝族、壮族等少数民族文字作品。自上世纪50年代初民族出版社等30余家民族出版机构相继成立以来,这些出版单位先后出版了大量优秀的民族文字作品。这些作品的出版发行,满足了少数民族读者的阅读需求,丰富了我国的文学宝库,更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诗人和编辑出版人才。可见,少数民族文字创作出版的繁荣,与民族文学的繁荣和少数民族作家队伍的壮大是紧密维系在一起的。

但是,随着我国出版业的全面改革和产业调整,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出版面临的若干问题值得深思。诚然,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给予了公益性的政策,这对民族文字出版是极大的保障。不过,民族文字出版中往往在强调少数民族古籍文献、民族文化及有关科技、法律、医疗等应用性图书出版的同时,民族文字原创文学作品的出版不容易得到应有的重视。究其症结,多为图近利而失远谋。

少数民族文学是中华民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今少数民族作家用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许多是少数民族原创文学中的精华。退而言之,像阿来的《尘埃落定》、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虽用汉文创作,但其中所蕴涵的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和受少数民族艺术影响而体现出来的形式与技巧就蔚为大观。而运用民族文字原创的作品,我国的众多读者由于文字的隔阂而无法领略其奥秘与神奇。因此,无论是出于对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保护与培植,抑或是为民族文学的繁荣,民族出版业都应加大民族文字作品的出版力度,这方面的重要性毋庸赘言。

愚以为,在民族文字公益性出版中,一是在出版规划、选题策划以及资金扶持上对民族文字创作应给予重视和倾斜,将之纳入公益政策支持范畴,并建立相应的机制,使此类作品的遴选、出版进入良性循环,避免“拿钱出书”的现象;二是在各级各类作品奖、图书奖的评选中,可设民族文字创作专项奖,勿与其他作品、图书等量齐观;三是应对民族文字创作队伍加强扶持和培养,为作家深入生活和潜心创作提供帮助;四是出版社和相关机构应组织力量,将民族文字作品进行汉译出版,这方面中国作家协会及作家出版社近年出版了一些丛书,收效反响俱佳,甚可为也;五是文学评论界应重视对民族文字创作的研究,为其宣传弘扬。如此,作为中国文学中的一枝奇葩,民族文字创作定将绚丽芬芳。

(作者系民族出版社副总编辑)

2010-11-17 □黄凤显 1 1 文艺报 content19264.html 1 少数民族文字 创作出版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