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怀念2004年的一个早晨。
我拿着一杯两块五的奶茶和一个刚出炉的鸡蛋灌饼,火急火燎地赶到办公室,还差5分钟我就要参加早会。在我工作过的其他企业,迟到或是早退,不会被认为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但在我当时任职的那个台资企业,就算在已经下班之后的半个小时之内离开公司,都会被认为是对这份工作的不够珍惜和热爱,以至永久丧失晋升的机会。
但真正想要得到晋升的机会,除了时刻表示自己勤劳爱岗和对人力资源部的同仁报以尊敬的微笑之外,还必须经常参加公司定期举办的提升员工士气的成功营和每日事无巨细的递交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囊括了工作餐所花费的时间。
幸运的是,公司提供了网络和大量可以用于写作的时间,虽然这写作的时间应该是用于每日的工作日志。
和往常一样,早会过后,我花了3分钟的时间在墙角的垃圾桶旁用完了我的早餐,然后在这3分钟里,我在脑海里想好了这一天的工作日志。当然,这还是清晨,然而对于某个极度依赖于DCS系统的大量自动化运转的工厂而言,像我这样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每日工作实在乏善可陈,和最简单的黄油面包里的黄油一样单调无味。不出意外,今天和昨天,甚至明天,工作日志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只是人力资源部掌握着命运权杖的那些人不会这么想,如果工作日志一成不变,他们很容易熬不过三天就会找你促膝长谈,表面温文尔雅,但实则一份言语辛辣的报告已经递交到企业高层的手中。
所以我一直认为,后来我能适应高强度的网络连载,也正是因为有着每日能将枯燥无味的工作日志写出花来的本事。
适者生存,这是现代社会的法则,也是后来网文世界的法则。
我在公司干得不错。如果不是2004年的这个早晨,如果我没有把再用几分钟就可以提前写好的工作日志视为一种亵渎,如果我没有恰好在网页上点开那本名叫《星皇争霸》的网络小说,我的人生轨迹大概会是这个公司最年轻的副经理,然后是最年轻的经理、区域经理……大抵如此。
2005年的时候我入行,这个行业在后来被称为网络文学。在2019年的这个夜晚,我依旧很怀念2004年的那个清晨,空气是多么的美好,那些前辈们的创作是如何富有激情,即兴的桥段和近乎野蛮而不讲技巧的写作方式,让以往不曾出现的类型小说如野草般疯狂生长。
各种网络文学大类又分化成无数小类,这些野蛮生长的作品,孵化出数个网文航母级的平台。然而当时的那些作者,包括我在内,几乎没有人是纯粹为了金钱去写作的,因为和现在的当红作者相比,当时所有人都不够出名,不够流量,享受不到流量带来的惊人红利。
那个时代,一本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已经可以称为超级长篇,而在十几年后的今天,对于当红的连载小说而言,恐怕200万字都略显寒酸,不能给版权购买方带来最大的价值。
当我开始人生之中第一本长篇小说的连载,在月租不到300块的简陋房间里,敲下第一章的3000字时,我拿着到手不到3000块的月工资,想着若是稿费能够负担我每月1500块的房贷,那人生便尽是完美。
那时我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在我最近的新书《平天策》开书前,我可以坐着新加坡航空的头等舱飞到墨尔本,在远离都市的乡村别墅酒店里,和酒店的主人、一对正痴迷于自己种葡萄酿酒的老夫妻谈论人生,然后在面对着经常有袋鼠活动的草坪的房间,敲下《平天策》的第一章。
人之一生,不同的时刻,就永远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追求。对于我的写作生涯而言,写作便是由最直白的兴趣,打发时间开场,然后是养活自己,可以摆脱那种一眼看穿的枯燥生活,获得自由。
然而职业写作就真的是自由吗?
事事皆有规则。
之所以倾诉这些,和之所以怀念当初的原因十分相同。
这些年的网络文学写作有了太大改变,300万字一年半就连载完成,两年就能写500万字以上的长篇小说,已经变成了业界常态。
从最初的纯粹靠读者订阅获得收入,到当红作者可以如明星般依靠流量,从各种版权授权之中尽情享受超出以往数十倍甚至百倍的版权金。
即便为了保证读者粘度,每天的连载更新数量也是十几年前的数倍,但大量像我这样的老牌作者,依旧可以做到游刃有余。因为在长年的写作之中,像我这样的作者,已经知道了绝大多数读者的喜好,知道他们喜欢看什么样的题材,喜欢看什么样的套路。
第一章被所有人看不起,第二章获得奇遇,突飞猛进,第三章就地还击。连载小说的黄金三章法则,时至今日,在绝大多数平台依旧适用,依旧获得大量读者的深深喜爱。
每年都有大量的从未看过这种网络文学的“小白”读者进入这个天地,我们尽享人口大国的红利,这些新来乍到的读者深深被这些烂俗的套路所吸引。然而,抛弃这些安稳的套路另辟蹊径,往往意味着极高的风险。
如果不能在一本书的开端就精准地抓住目标人群,那即便是成名的老作者也会被无情抛弃,被抛弃一两本长篇小说的结果,是两到三年消失在各种榜单,然后当红作者变成过气作者,被彻底遗忘,送到版权商手中的那些心血之作,也被丢弃在角落吃灰,或许在餐桌脚不平时,会拿出来垫脚。
在入行5年之后,我离开起点中文网来到纵横中文网,在起点中文网我获得的标签应该是当时整个网络最好的电子竞技小说写手。
是写手,不是作家。不单是我,而是当时绝大多数像我一样的写手认为自己还不够资格称为作家。然后我在纵横中文网创作了《罗浮》,我想有所改变,因为在入行5年的时间里,在起点中文网,我已经创作了7本长篇小说,总字数已经超过了1000万字。
我渴望回到最初野蛮生长的年代,不管读者死活,只要自己写的高兴就好。然而后来是真的不好。读者不太满意,我自己写的也不高兴,甚至可以用痛苦来形容。原来从没有写过的仙侠类型的小说竟然如此难写。然后我跌入害怕过气的恐惧中,迅速回归商业,写了当时纵横最高电子订阅作品《通天之路》。成绩很好,但我依旧不高兴。
在《通天之路》连载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一直在反思,我觉得快速连载、满足读者喜好和另辟蹊径的精巧之间,一定可以寻找出某种平衡点。于是有了《仙魔变》,一个在我现在看来都有些太过魔幻的名字,一个老套的穿越开头,但是在文字上,我尽可能做到精简,做到充分呈现画面感,在情节上我尽可能做到前后呼应,层层埋伏。
说起来很简单,但对于两三百万字篇幅的长篇小说而言,极难做到。
这本书花了我两年多的时间,然后我发现我很满意。
成绩不俗,口碑爆棚,留下大批挑剔的死忠读者。
然后我发现对于绝大多数长篇小说而言,其实套路和文字的精巧程度并不是让人觉得烂俗的死穴,反而是人物的脸谱化和人性才是。
绝大多数长篇连载小说的人物多到惊人,看完之后却发现是同一张脸谱,《仙魔变》误打误撞获得成功,是因为书里面的诸多人物,都有着独特的人性,有着真实的成长和变化。小说最后的大反派张平,原本是和主角一起读书修行的同学、挚友,为了战争的最后胜利,不惜冒险混入敌国宗门窃取对方重要功法,然而最终又因为情仇,因为自身力量的增长,而背弃了原先的信念,成为主角最可怕的敌人。
所以在开始创作《剑王朝》之前,我花了最大力气去构思设计的,并非主人公丁宁如何潜伏在长陵复仇的过程,而是书中这些人物的人性。从胶东郡来到秦都长陵的郑袖,从被人看不起的门阀子弟成为天下第一剑师的女人,又最终背叛第一剑师,成为大秦皇后,她的心到底是怎样变的?长孙浅雪在王惊梦活着的时候,心心念念想要杀死王惊梦,但是在王惊梦死后,她却心心念念要为王惊梦报仇,哪怕她的对手是天下最强的帝国,最强的帝王和修行者。她在得知王惊梦死讯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而那名曾经很久时间无敌于天下的帝王赢武,他是否真的爱过郑袖?夜策冷、白山水、百里素雪……书中出场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前世今生。我在塑造这些人时,都没有站在作者自己的立场,而是站在了他们的一生里,设身处地去感受他们的心情变化。
我不再追求更新的速度,也不再保证观众喜爱的情节和套路,《剑王朝》我足足写了两年零九个月,很成功,至少在我看来如此。在这个阶段,我很满意。因为这是每日连载数千字,两百几十万字的篇幅前提下,各方面的平衡点都抓得不错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