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少儿文艺

自己的问题、少数人的问题、普遍性的问题

□薛卫民

以下是我读吴其南先生《成人作家和儿童诗》之后的所想。

吴文的缘起,吴文辨析、阐述的核心,是“儿童诗的合法性”问题,更具体地说是“成人作家写儿童诗的合法性”问题。作者首先抛出这个“包袱”,再自己一点一点地打开这个“包袱”,因其深厚的理论学养,剥得层层深入、打开得毫不粗鲁,任何一个段落的阐述都见出学理的严谨和学者的风范。只是,拜读过全文之后,我产生了一个疑问:儿童诗的合法性,成人作家写儿童诗的合法性,它真的是一个问题吗?如果真的是一个问题,那么它到底是大家普遍疑惑、普遍关心的问题,还是仅为少数人疑惑、少数人关心的问题?抑或只是作者自己认为是重要问题的问题?

我产生上述疑问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写儿童诗40多年——范围从少年到幼儿从诗到儿歌都有——从未有过那样的疑惑;二是我也不曾从别人(业内人、业外人都在内)那里听到过那样的疑惑。如果说这两个原因太感性、太个人化,不足为凭,那么,我下面谈的是否有些理性、有些普遍性呢?

一、写自己之外的人,是作家必备的能力。

不只儿童文学“主要目标读者”都是儿童、而作者却“一般都是成人”,一切文学作品都有相似的属性,即:写文学作品的人(作家)和读文学作品的人(读者),极少是合二为一的,除了自传,每个作家创作每件作品都不是“本色演员”的“本色出演”,而是“性格演员”的“性格出演”,写历史人物的作家没活在历史里,把英雄写好的作家未必是英雄,把恶棍、流氓、骗子写好的作家也未必是那样的人。那么,成人作家与儿童,成人作家写儿童,就特殊吗?

我认为人有两个故乡,一个是地理上的故乡,一个是心理上的故乡;人心理上的故乡,就是一个人的童年。童年时光、童年经历、童年感受,甚至包括童年的味蕾记忆、食物偏好等等,它们共同构成的那个童年,便是绝大多数人经常回去探望的“心理故乡”,只是有的人意识到了,有的人意识不到。绝大多数人一生返回自己心理故乡的次数远远多于返回自己的地理故乡。能够经常回到自己童年的成人,也会更多地留意和进入当下的儿童世界。无论阳光还是阴影、欢乐还是痛苦,不同时段、不同人的童年,它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也就是说,从来不写儿童诗、儿童文学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具备意会和欣赏儿童诗、儿童文学的潜质。在某些成人作家那里,写儿童的难度反而远远低于写成人,他们把儿童写出来、写好的可能性,也远远大于写出和写好成人中的英雄、恶棍。这大概也是一些人更多地写儿童文学、成为儿童文学作家的原因之一。

二、诗有特殊性,但不在广义的文学之外。

诗言志,诗主要是表达作者的主观情感,这似乎已经是没有争议的共识。事实上不只诗如此,一切文学作品说到底,都是在言作者的志、都是在表达作者的主观情感。以和诗相对应的叙事类文学为例,作者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怎么去写那个故事,将那个故事纳入一个什么样的伦理体系、让它带上什么样的价值取向,都与作者的“志”和“主观情感”息息相关。讲故事就离不开人物、事件、情节、细节,塑造什么样的人物,设置什么样的事件,选取什么样的情节、细节,这一切,也无一不与作者的“志”和“主观情感”息息相关。

传统的(也是经典的)文学理论中有“小我”“大我”的概念。更多地言己之志、抒己之情是“小我”,要将“小我”融入“大我”才能提升作品的有效性,才能避免陷入对影自怜、孤芳自赏。借用之,成人作家写儿童诗,如果要写得有效,也必须将“成人我”融入“儿童我”,将“作家我”融入“对象我”;这应该也是每个写儿童文学、儿童诗的成人作家必备的理念和能力,不存在疑惑、没什么纠结、也无须讨论。

2020-10-14 □薛卫民 1 1 文艺报 content56678.html 1 自己的问题、少数人的问题、普遍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