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与争鸣

审美感兴与文艺创新空间

□张 晶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新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以造就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些年来,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文论话语体系,成为学界的共同心声。那么,具体怎么建构呢?总书记的这次重要讲话,进一步为我们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总结概括了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其中,中华文明的连续性要求我们以总体性、连续性的视野来思考时代命题,“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对于文论研究而言,这种总体性、连续性的视野更是不可或缺。我们现在使用的很多文论概念,其实是从古典文论那里继承而来的,或者与古典的文论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结合’打开了创新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创新”的重要性。要想推动创新,要坚持这样的一些路径和原则:一是“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保持“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三是坚持“两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四是“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简言之,要创新,就必须基于我们的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综合运用古今中外的文化资源,造就出一个新的文化生命体。

循着上述思路,我们可以对“创新”问题的传统理论源头做一番新思考,即探讨“审美感兴”与“文艺创新”之间的辩证关系。

审美感兴与创作的惊奇感

在与外物的邂逅、相遇中获得不同于寻常的审美冲动,这是艺术创新的前提所在。这种惊奇感与事先安排、预先立意的创作方式有明显的不同

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中华美学精神”这一重要的概念以来,很多理论家在对“中华美学精神”进行诠释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兴”(审美感兴)的重要性。例如,陶水平在《深化文艺美学研究 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中提出,“兴论美学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最生动的集中体现”;黄力之在《兴、观、群、怨:中华美学精神管窥》(《文艺报》2022年7月27日)中认为,“以‘诗可以兴’为首位,是遮蔽不了的审美真谛”,“诗之发生就在于作者以情入诗,读者因诗生情,这就是‘诗可以兴’之真实含义”。笔者也一向认为,“感兴”是中国古代美学关于创作论和接受论的根本性范畴,它标志着中西文论观念的深刻区别。

由“兴观群怨”之“兴”出发,人们发展、概括出“感兴”或“审美感兴”的概念。在我看来,它是中国古代文艺创作论中最为普遍的、最为根本的一种创作观念。“兴”的基本含义是“感发志意”,而这种“志意”又是从“感物”中来,所以有“感于物而兴”“触物兴情”之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家、艺术家们在理论表述中多有关于感兴的创作观念。南朝诗人孙绰在《三月三日兰亭诗序》中就说,“情因所习而迁移,物触所遇而兴感”,兴感也即感兴,这是“触物”而生的。所谓“触物”,是指艺术创造主体与外界的事物在不经意间相接触,从而引发创作冲动。

从“兴”到“感兴”,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感兴更加强调的是,主体情感在外在事物的触发下进入创作冲动的状态。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讲的“诗人感物”,其实正是在感兴论的内涵之中的。刘勰所说的主要还是节序与自然之物对诗人心灵的触发。其开篇云:“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其实讲的是节序物候对诗人心灵的触发及其与语言表现的关系。刘勰感兴的对象,指的主要是自然事物,而稍后的诗论家钟嵘所说的感兴中的“物”,就不仅是自然事物,同时还包括了社会事物。《诗品序》中说:“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或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在这段论述里,所谓“感物”,很明显,既有对四季自然之物的触兴,也有“楚臣”与“汉妾”之事的感荡心灵。如此,作为感兴缘起的物,就是自然事物与社会事物的无所不包了。

在“感兴”中,诗人多以触、遇等方式与外物相接,从而产生一种惊奇感。这种惊奇感与事先安排、预先立意的创作方式有明显的不同。如苏轼评陶渊明的《饮酒》诗所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采菊之次,偶然见山,初不用意,而境与意会,故可喜也。”(苏轼《书诸集改字》)明代诗论家谢榛也尤重感兴,所说的“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四溟诗话》)等等,都是以“触物”为审美感兴的前提。

审美感兴与艺术创新有着内在的创作思维上的联系。文艺创新是当今时代书写人民史诗、攀登艺术高峰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文艺创作是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是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的集成,是胸怀和创意的对接。要把创新精神贯穿文艺创作生产全过程,增强文艺原创能力。”如果脱离现实、闭门造车,难免会落入窠臼、学步前人。在与无比丰富的现实生活中与“外物”遭逢,很多时候会在立意乃至表现形式上得到意想不到的创获。宋代诗人叶梦得以偶然的触遇感兴来揭示文艺创新的可能,他分析谢灵运诗时说:“‘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世多不解此语为工,盖欲以奇求之尔。此语之工,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故非常情所能到。诗家妙处,当须以此为根本,而思苦言难者,往往不悟。”(《石林诗话》)叶梦得讲出了“猝然与景相遇”的审美感兴有益于创新的道理。“触物”是感兴的基本方式,在与外物的邂逅、相遇中获得不同于寻常的审美冲动,这是艺术创新的前提所在。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说:“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拟容取心,断辞必敢。”同样也有对文艺创新的深刻说明。刘勰将“比兴”都纳入触物的范围,而“圆览”却是审美主体的建构结果。诗人的这种建构能力尤为重要,纳入视野的外物可能相距甚远,而在诗人的创构中却成为一个圆融的整体。所谓“断辞必敢”,就是需要诗人以具有独创性的语言创造新的意象。

在深入生活中进行新的创造

文艺创新不能仅靠作家艺术家的冥思苦想,而是要投身到人民生活中去,在真正的审美感兴中进行新的文艺创造

文艺创新不能仅靠作家艺术家的冥思苦想,而是要投身到人民生活中去,在真正的审美感兴中收获创作的灵感。我们今天重提审美感兴,其实就是希望作家艺术家们在与自然、社会的触遇中获得审美的新鲜收获。宋代诗人杨万里在《下横山,滩头望金华山四首》其一中说:“山思江情不负伊,雨姿晴态总成奇。闭门觅句非诗法,只是征行自有诗。”这首诗说明了感兴的创作方式能够“成奇”。杨万里论诗主张感兴为上,他说:“大抵诗之作也,兴上也,赋次也,赓和不得已也。我初无意于作是诗,而是物是事,适然触于我,我之意亦适然感乎是物是事。触先焉,感随焉,而是诗出焉。我何与哉?天也。斯之谓兴。”(《答建康府大军门库监门徐达书》)他认为感兴才能出真诗。

文艺创作者积极投身于火热的人民实践活动之中,会有无法预料的审美惊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强调:“人民是文艺之母。文学艺术的成长离不开人民的滋养,人民中有着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丰沛源泉。”审美感兴的“触物”,就是到当今时代的大自然和人民生活中去,而不是预先立意,主题先行。尽管距今有很长的时间距离,但是感兴作为中国美学的创作论范畴,是揭示了文艺创新的内在机理的。重视感兴理论在中华美学精神中的活性因素,激活它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对于当代的文艺创新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之,从文明连续的视野来看,审美感兴与文艺创新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两个结合”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文论关于艺术地掌握世界的方式与中国文论中的感兴思想,有着深刻的契合性。我们切实需要做到“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在“结合”中打开新的创新空间,使我们的文艺创作和思想建构充满创造的活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有贯通古今的总体视野,同时坚持“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与自然、社会万物相遇,产生奇特的审美感兴,并基于现实语境的新变进行属于这个新时代的文艺新创造。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2023-07-17 □张 晶 1 1 文艺报 content70890.html 1 审美感兴与文艺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