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许多年,有些低级趣味还是难以脱离。比如,每次看到题目为《大作家们如何获取灵感》或者《大作家们的写作怪癖》之类的文章,总还是忍不住要瞧一眼。这种心理,我想,一来因为写作是个孤单的事,一个写作者偶尔会好奇同行,尤其是绝妙的大作家们,一天到晚的精气神是怎么分配的,私下里有什么高雅的写作习惯或古怪的“勾当”,一边在心里想着,万一有什么东西把我也激励了呢?那多好。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是典型的低级趣味。二来,每个小作家心里都装着成为大作家的梦,这是可以大大方方承认的。所以试图通过了解大作家身上的怪癖八卦,以剥除一点他们身上的“神性”,拉近我们和他们之间的距离,也不算低级趣味……只是浪费时间。
这类5分钟快读文章会告诉我,海明威喜欢站着写,以强化他洗练、没废话的海式风格;福楼拜喜欢在抽屉里放烂苹果,因为烂苹果有酒香,这让一度因穷困而买不起酒的福楼拜略得感官上的安慰,进而获得灵感;还有伍迪·艾伦出门时喜欢在酒店便笺上随手记录灵感,等到潜心创作剧本时,便摆出上百张便笺纸,在一片文字的雪花中寻找最棒的故事……这些小轶闻富有画面感,故事气质也自然不造作,特像真的,或者就是真的,符合我们对天才作家们的幻想。然后呢?在我的大脑短暂占有了这些信息之后,能拿它们干点什么?答案是毫无用处,除了当作和其他作家聊天时的素材。“哎,你知道吗,福楼拜喜欢在抽屉里放一个烂苹果……”“哦,为什么?”这种对话也挺无聊的,但怎么也比常见的作家聊天话题——比如健康养生,更有意思。一群深受脊椎病和偏头疼折磨的作家们互相观察气色,然后劝告彼此不要熬夜,要跑步,要补充维生素,是最让人难过的社交情景了。
那么,如何激励自己向了不起的大作家靠拢呢?我老早就不去想这个事儿了。因为人类应该避免问自己愚蠢又危险的问题,进而引发为自己的渺小和平庸而哭泣。年纪长了些,我发现一个好处,就是不再把渺小和平庸与不堪忍受的失败画等号。做一个素淡、善良的人,本来就挺好的,这跟想当优秀作家或者优秀厨子的梦都不冲突。我总觉得,只有向自己潜能的极限去靠拢,而不是踮脚尖窥视别人,才是靠谱的进步法子,才能创造出一点点真正的光,把自己的理想烤暖和。具体点儿说,一个写作者,大量阅读,大胆写作,不怕写得慢,也不怕写得不好,等到写完了,做自己作品最热烈的爱人,至于其他的……没办法掌控的事,就不要去管了吧?写作最重要的功能是让写作者快乐。如果快乐都没有,那么我们在做什么呢?不如去公园散散步。
最近我重读完伯纳德·马拉默德的长篇小说《伙计》,再一次为之倾倒,写得真是好。在你真爱一个作家的时候,就很难妒忌他了,单单只会鼓掌。今天早上我重读莫泊桑的短篇《西蒙的爸爸》,也感动得差点掉泪。莫泊桑的短篇有些很厉害,有些就比较潦草或乏味。他不像契诃夫那样被认为是天才,很多人觉得他在一流作家里也就是个垫底。他生前曾因为这种评价而坐在巴黎的小酒馆里气得鼓鼓的。喝闷酒捶桌子了吗?我不知道。我爱契诃夫,但莫泊桑也有他无法替代的好。他被谁认为是几流,压根不困扰我。沉浸在喜欢的文字里时那种醉醺醺、雾蒙蒙的喜悦,几乎带一点神圣性,跟别人怎么想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写作到极致痛快的时候,也会产生类似的迷醉,程度还要更浓——跟自恋有一点关系,但更广阔的原因是,人对一样东西爱得深沉,该来的就总会来——那种压倒一切的创作冲动,那种写作时感到的金灿灿的满足感,那种消失在时间和空间之外的脱离与自在。能创造出那种能量,狠狠使唤它,再筋疲力尽地倒到一边去,做眼保健操,想想接下来吃点儿什么好吃的,在我看来就是生活中最美好的瞬间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