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与争鸣

比较诗学研究应持有的原则

□龚举善

一般认为比较诗学研究有三大类型:一是时间维度上的流变研究,主要探讨文学理论在不同国度的传播与流变,亦即理论“旅行”问题。二是空间上的对比研究,旨在研究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形态的诗学在某些文学基本问题上的差异性,通过对这些差异性问题的相互观照和比较解读,构建彼此的关联,从而发现异质性文学理论各自的特色与局限。三是关系维度上的阐发研究,将不同国族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和批评实践中的一些具有内在可比性的基本问题加以相互印证、相互发现、相互阐释,以求把握文学及其理论批评在演进中的普遍规律。无论是哪一种类型,在研究中都需要注意把握可比性、跨越性、文学性、理论性四项原则。

第一,可比性原则。1982年,季羡林在《比较文学随谈》一文中论及比较文学和比较诗学的可比性问题,其中特别强调了两个要点:其一,“比较”生成于异同之间——“如果完全一样,那就用不着比较。如果完全不一样,则无从比较”。其二,中国、印度、古希腊罗马这三大自成体系的文艺理论板块,是我们进行比较的主要对象。

根据比较文学学科的现行通则,当代比较诗学的可比性涉及同源性、类同性、变异性等因素。同源性主要指各类诗学所拥有的某些共同文化渊源,以及相互影响关系。所谓类同性,指没有直接影响关系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诗学在客观比较中所表现出来的相似性与契合度。变异性则指某些诗学观念、原则、概念、范畴、方法等在文化旅行过程中的变化与异动属性。从知识谱系学角度看,影响比较更多地表现为同源性和变异性,平行比较则更为关注类同性与参照性。

当前比较诗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经常把两个东西随意拉来进行比较,简单地进行异同分析,得出的结论没有太大的说服力。要避免这样的状况出现,首先还是要判断,比较对象之间是否存在“亲缘关系”,也就是相互碰撞、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果存在相互影响,那么,它们之间的可比性是天然的。由此,也就顺其自然地进行影响研究和变异研究。反之,如果比较对象之间不存在影响关系,那么就只能进行平行比较。在平行比较中,可比性的问题尤其值得注意。这是因为,我们只能通过选取一定的视角,对比较对象进行相关的限定,才能让它们之间产生可比性。当然,这样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很多时候,它们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

第二,跨越性原则。当代比较诗学建构中的跨越性原则,主要指跨民族、跨语际、跨文类、跨学科、跨文化等跨界属性的规约作用。

当我们论及比较诗学时,也就意味着是在关系、间性和比照的意义上来谈论问题。就此而言,比较诗学也可称作跨界诗学关系学。

在跨界比较中,经济、政治、文化要素的比较是前提,诗学本体的比较是核心,互鉴效能是目标。当然,处于优势地位的诗学形态在比较性研究中享有更多的施加机缘,因而促成比较诗学跨界交流的施受特征。在此情形下,发现并推进弹性的、灵动的、富有涵盖力的中华民族诗学的整体性结构,继而深化和强化中华民族诗学共同体的国际竞争力和文明引领力,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诗学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文学性原则。一般认为,“文学性”作为明确的诗学概念,最初出自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雅各布森。他将文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指认为“文学性”,亦即使一部既定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特性。比较诗学是理论研究,但要避免成为一种纯粹的理论推演,而是要保持其文学性。

在论及中国特色比较诗学的学科建制时,很多学者认为,比较诗学以及中国式比较文艺学,均为现代性“文学”体制中建立起来的比较理论批评范式,属于文学研究或文学科学的一部分。鉴于比较诗学既是文学诗学也是文化诗学和社会诗学的现实情形,因此有必要倡导一种开放的比较诗学观。对构建中国特色比较诗学体系而言,应将基于文学性的诸多要素有机关联起来,借以塑造当代比较诗学内外兼修的饱满形象。

第四,理论性原则。中国比较诗学体系的当代建构,还必须兼顾学科上的理论性原则:坚实的学科理论根基、自觉的方法论意识以及理论阐释的深刻性与自洽性。

文学理论关涉着丰富的知识。比较诗学研究涉及的“知识”更多,既包括历时性的古代和现代生活知识,也指涉共时性的本土和异域理论知识。当代比较诗学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及新近拓展,与既有文化传统、国族心理以及文学观念、理论趣尚密不可分,并大致对应了自新中国成立到新时期再到新世纪的总体探索之旅。无论人们持何种态度,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丰富多彩的研究方法以及隐藏其后的价值理念,极大地扩展了诗学研究的视野,丰富了比较诗学研究的手段,并由此得出了一些新的富有时代性和启示性的结论。但是,毋庸讳言,当前的比较诗学研究,在方法上总体来说还不够多元,一些新兴研究方法仅被极少数科班出身的研究者所运用,其综合程度和对位效应尚未达到理想状态。

有学者说过,比较诗学的研究范围,像它所评价的文学一样,是无边无际的。最终,它旨在构建一种真正的“文学理论”:一种对文学的理论探讨,一种建立在广阔而坚实的基础上的文学理论。那么,这种说法指向的是比较诗学的理论性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进行比较研究,目的不是简单地比较异同,而是去建构一种真正的诗学。

(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2025-08-29 □龚举善 1 1 文艺报 content80645.html 1 比较诗学研究应持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