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珍:我没有系统学习过写作。如今我能进行文字创作,应该首先归功于阅读。20世纪80年代后,我才开始了真正的阅读之旅。从《将军吟》到《静静的顿河》,从《平凡的世界》到《百年孤独》。这一读,便是半个世纪。有许多作品对我产生过影响。我至今仍记得《四世同堂》里那个饿死的小妞子,《卡拉马佐夫兄弟》中那些关于上帝与道德的对话,以及史铁生在地坛深处的叩问。这些故事中的人物,深刻地重塑了我内在的生命景观,也改变了我看待人生的眼光。阅读,让我能够在有限的生命里眺望无限的远方。我在他人的故事里流泪,也在他人的思考里寻找答案。
樊文歆:我最开始尝试讲故事时,受到了欧·亨利《麦琪的礼物》的影响。后来,我开始较为系统地阅读叙事学方面的书籍,并学习了一些讲述故事的基本技巧。这时我发现,我又陷入了两种困境:一是形式大于内容,侧重于“讲”的行为而忽视了故事本身;二是“故事”往往由大段的内心独白构成,而独白的调性往往又偏于苦闷。比如,我曾经仿照鲁迅的《狂人日记》,通过一位神经衰弱患者摔碎闹钟的经过,来讲述一个杀死时间而未遂的故事。我实验了多种技巧,故事却变得愈发抽象。因此,“学习”的时态对我而言一直是现在进行时,阅读、模仿、试错都是学习过程中必要的积累。
黄 胜:我讲故事习惯于娓娓道来。我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般都有原型,原型人物一定是我深入了解了的,有时还会是我自己。即便是虚构的,也是源自生活、以现实为基础的。
《红楼梦》的诗意语言、《西游记》的奇幻想象、《水浒传》的豪迈气概、《三国演义》的宏大叙事,都为我讲故事提供了美学借鉴。近年,我多次阅读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部作品对我的创作启发很大:一是每一个普通人,经过深入发掘和精心刻画都可以形成精彩的人物故事;二是创作时可结合时代背景或社会现实,通过故事传递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和思考,让故事具有深度和内涵;三是在故事中融入积极向上的主题,提升作品价值。
童中平:当年听书,我就学会了不和“看”比多,盲杖的触探至多也不过三步。既然没法多,就让每一粒种子都饱吸水分破土发芽。唯有熟悉,写起来才感觉顺畅。所见有限,细细地说、慢慢地写,也够我描摹。折射阳光的不只是晨露,还有泪珠。
凭我懵懂的年龄读的三年半书,想写故事,正如俗话说的“麻袋上绣花,底子太差”。通过收音机慢条斯理“读”的东西,远远填不满我听书的渴求,而当时我能指望的只有收音机。好在学会了盲文,我便边听边抄,不管是新闻、广告、《长篇连播》,还是《阅读和欣赏》……只要是新鲜的词句,我就贪婪地抄记,恨不能把抄下来的句子全部装进脑子里。如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说:“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要靠心灵去感受。”这句话一下就融进了我的血液——眼睛观赏鲜花,心才能感知人心,透视并凝聚故事的精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