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身处基层作协,微信里大都是一些文朋诗友,朋友圈除了琐碎小事或“心灵鸡汤”,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各类文章发表后的网页链接了。短小的文章大家可能刷两眼,如果是长文章,又不是发表在名刊大报,其实多不会有什么人看。但为了证实自己关心关注朋友,往往都会给文友点个赞。而我的习惯是看了文章后,把文章里最精彩的句子复制到留言区,再给以示称赞的三五个大拇指。文章如果确实没有精彩之处,就给点个赞,给文友鼓劲,皆大欢喜。
一次,一位朋友的母亲过世了,在朋友圈里发了篇悼念文章,我看到无数人给点赞。这应该是连文章都没点开看就直接点了赞吧。作者为了免除尴尬,接着发文说,母亲瘫痪在床十多年,她为照顾母亲操碎了心,母亲痛苦,她也痛心,母亲走了是解脱,她也解放了。这么一来,感觉点赞之人都是作者的知心朋友了。
有位作者每天清晨七点左右都会发一首古体诗在朋友圈里,我一般在这时蹲马桶,也会看看微信顺手给点个赞。接着,他就会发来一长串的解读。其实,我不懂格律诗,给个点赞表示我从这里经过,他长长的解读我也不会看,觉得给他增添了麻烦便不再给他点赞。没想到两天后他竟然找到我办公室来,要求我继续点赞他,说这样他会很有面子。我说,我算什么,你别想多了。
其实我也理解,我们的基层作者,创作水平不高,发表刊物的层次也不高,但刊发了都很希望得到鼓励,所以作为地方的作协负责人,我只要看到有人写作都会表扬几句。比较哭笑不得的是,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作者竟然拿着我的“赞美留言”到刊物去质问:“我们主席都说我写得好,你们怎么又说不行呢?真是急水滩头洗簸箕——走了腔了,使得我尴尬无比,丑了和尚也丑了庙啊。
有一次,我写了一则短文被一家刊物采用。刊物为了扩大影响在他们公众号进行推介,我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下。一位居住县城的作者打来电话说,他没给我点赞是因为看到我朋友圈里有他的熟人,给我点了赞又不给别人点会得罪人的。我说,没关系,网络本身就是个虚拟的东西,不要太在意。我这话可能讲得有些歧义,他理解成了“给我点赞也没关系”的意思,所以又翻来覆去给我解释了老半天。那天我正忙着有事,便“好啰,好啰”几句后就挂了电话。他可能认为我生气了吧,又把电话拨了过来。这情形让我想起《一个小公务员之死》,怕这位朋友像小公务员切尔维亚科夫那样出问题,只得用脸与肩膀夹着手机腾出手来一边做事一边耐心听他解释。
对于基层作协这种无专人、无经费、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单位”来说,微信真是个好东西。我们市作协建有一个工作交流微信群,作品交流啊,申报奖项啊,竞赛活动啊,有什么事只要在群里说一下,全市的作家朋友尽知。但也闹过不少笑话。比如,一位三十出头的作者到我办公室办理加入市作协手续,加了我的微信,回到家就把手机丢在沙发上做饭去了,她两岁多的儿子拿手机乱按,在我的朋友圈里点了无数个嘴唇,产生了不小的误会哩。
我是一个实用主义者,除了工作需要,一般不无缘无故加别人微信。那天与一位爱好文学的领导一起吃饭,一桌人都踊跃添加领导的微信,领导不知是谦虚还是说话直,说自己不会操作也不看微信。同桌人拿着领导的手机帮忙操作。退回手机时领导问我,你加了吗?我笑了笑做了做样子,最后没有添加。既然领导都说不看也不会操作微信,加了也是“僵尸微信”,何必增加手机内存呢?而且有了领导的微信也不等于与领导成为朋友。我微信好友里就有好些是全国知名作家、知名演员,基本上没看他们发朋友圈,要么就是他们把我删除或屏蔽了,要么就是真的不发朋友圈。不过看到我与这么多名人大咖是微信好友,朋友们羡慕不已,夸我“有能力人缘好交际广”,我内心也有点沾沾自喜。一次我与几位作家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恭维其中一位在某文学大刊发了个头条,我拿出手机微信显摆说,这杂志的主编是我朋友,我有微信。回到家,我立马从微信里给这位主编投了条稿。结果,稿子发不过去。原来人家早已把我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