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阿步最新诗集《我爱这不刺眼的光芒》长达十余年的创作时间,我们得以认领一种关键性思考:时间给予我们什么?经由这一问询,读者方才辨认出诸多与“自我”相认的时刻,“其实那些我都是同一个人/只是他们不断地重叠又不断地被拆开/走向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相认》),指向时间带来的个人经验上的起伏变化,蕴含着渐次充盈、立体、豁达和平淡的心灵景观。
阿步的诗作不乏静气,为读者提供着如田园诗般的淡然与闲适。关于故乡,关于土地和农事,关于亲情,无数的时空被敞开,那些艰难的、悲伤的、遗憾的都复归于与“自我”的和解。当漂泊的人被问起“故乡在哪里”(《故乡》),我只消“清点着我此时的家产:/小屋,小院儿,两条狗,还有月光/还有刚刚姗姗进门来的小清风”。(《天黑了,我的院子里月白风清》)或者,在这个时候“写到家乡的玉米/写到大豆和高粱,写到红枣和棉花/写到父辈堆满褶皱的额头/和从额头上摔到土地里的汗珠”,弥补“我曾无数次经过它们,又无数次忽略它们”(《我愿意》)。在《朋友》中,阿步通过柿子红了抒写时节,“那个人也走在去往小酒馆的路上/我们并不知道他叫什么/他走在我们旁边/离我们很近/就像是我们的一个朋友”,农事与收获的时令重叠以朋友相聚的时光,以个人的目光打量人群,并通向他们的欢欣。
与诗集同名的“我爱这不刺眼的光芒”一语正是出自诗作《日常生活》:“我拎着它们往回走/夕阳的余晖洒在我们身上/我真爱我手里的黄瓜和土豆/我真爱它们/我爱所有的蔬菜/我爱这不刺眼的光芒”。显然,对日常生活的觉察构成诗人独特的诗歌风景,《一起吃饭的人》《夜里的永安南大道》等诗,在踏实的生活态度中构建生活的朴素之美;《像个孩子一样》等诗中则不断闪现亲情的温情时刻,“我一直装作很忙的样子/没有起身留他”,只为守护父亲从土地生长出来的劳动尊严;《有的伤口并不流血》为一层层错落有致的“相逢”覆上宽慰,描摹生活里独有的残忍的柔情,《有些事情是无解的》一诗传达出的情思鲜活地将诗题与诗歌首行进行连接,创造了阅读的景深;而日常场景总是离不开生活空间,《站在医院缴费大厅的一对乡下母子》通过叙事性黏合了人在行动与内心两端的不同反应,呈现出现代性造成的某种犹疑和难言。
此外,对纷繁风景的发现,同样汇入日常,它们有的被安放于城乡结构中,或作对比,或透过某个主体的生活轨迹塑造,有的则被置于自然书写的脉络,在先验、定型的风景描写中,添加主观视觉的动向,甚至作为隐喻的侧面存在。在《我是一个残忍的人》中,“我”猜想着“你”回家的路途,“你的家在乡下/离城里还很远/你是怎么回去的/坐车吗骑马吗/还是提着灯在风里走”;在《铁皮房子》里,“我”所注视的是“北窗”的风景和内设之物,游走的目光中,“我”将以另一个“自我”驰骋,或“看高架桥看高速火车看建筑工地/看远处的树还有公路和公路上的车马”,或看向桌上的那盒长把火柴,“其实用起来,和妈妈口中的洋火一样”,最后干脆,“站到南窗跳弗朗明戈/有空你就来看吧”。
于是,诗人的思辨能力呈现出最为诗性的部分。例如,《我们又躲过一劫》中,诗人将“变”与“不变”的恒常作为辩证思考的资源:“是的,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没有改变/对于这种没有显现的饶恕/我们不会察觉也从不感谢”;在《我们一起度过夜晚》中,诗人就“方生方死”的话语进行诗意剖析:“我们谈起那些/日光之下不能言说的疼痛/它们在被说出的瞬间/逐一死去”,思索总是关乎时间,同时在时间性中传递出诗人的生命意识。正如阿步在《雪落地,人回家》中将初生与逝去同构于一场大雪的印记,他坦言道:“他就应该在这样的夜晚回到这里/就像一个人,最后/就应该死在最初的土壤里”。
纵览整部诗集,阿步以“相认”“我想拥有更多的清晨和黄昏”“波纹”归纳三个小辑,暗藏诗人与“自我”相处的漫长时光。在这个过程中,诗人观察生活、打捞记忆,在丧失中确立对“日常生活”的态度,抵达诗歌之美的通约。事实上,悲悯之心令他总是侧重于去化解那些细微感触里的不安,寻唤内心的自在安适:“一个人也不认识。多好/楼还是那么高/人还是那么多那么远那么小/等还是那么久/太阳还是那么亮/这路旁的桃花还是光秃秃一无所有/风还是那么大”(《自由》),哪怕“故乡是一个过去式的词/它停在一座岛上/那里没有人居住”,“我”也能在特殊的场景里唤醒过去,获得精神原乡的慰藉,“进入故乡的区域”,开启重要的“呼吸”(《呼吸》)。种种细节经由诗性的语言,呈现感官和心灵共同见证的世界,有的细节化作具体的形象,有的则提供指向性,在时间的眺望中化作审美的风雅,融入诗意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