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文学评论

随身携带的故乡

——评薄暮诗集《王塆》

《王塆》,薄暮著,海燕出版社,2025年12月

□王士强

薄暮诗集《王塆》中,“我的故乡我随身携带”一句直击人心。这句诗在两首诗中出现,一首是:“但我的故乡已不在王塆/我的故乡我随身携带/没有一种速度可以抵达。”(《郑州到除夕有多远》)另一首是:“春天多雨。我的故乡我随身携带/春天多雨。我的故乡空无一人。”(《一到春天 故乡的雨就多了起来》)这一意象几乎贯穿了整部诗集,它以一种悖论式的表达,道出了诸多走出乡村、在城市中漂泊的人与故乡之间的复杂关系:既隔离隔膜又无法割裂、剪不断而理还乱。

“王塆”是诗人薄暮的出生地、成长地,这个位于大别山北麓的小村庄是他全部精神书写的原点。这部诗集并非简单的乡愁抒写,而是在社会转型与文化转型的双重夹击之下对“故乡”概念的深度拆解与重新定义。中国近四十年的城市化进程,制造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迁徙之一,数以亿计的人离开故土,进入城市,成为“异乡人”。薄暮是这其中的一员,他的诗典型地体现出这一历史进程中的个体经验。“王塆的人越来越少/那条路,早就长满了树”(《路上长满了树》),故乡已是面目全非。时过境迁之后,回到现实中的故乡,作者有了很强的不适感、空虚感和疏离感:“真正的故乡空无一人,从未抵达/每次返程,提着更空的自己/像又一次放弃。”(《还是不回去了吧》)“其实,我只是在别人的家和家乡/热烈而新鲜地经过。”(《命名》)个人与故乡之间有了极为复杂、至近至远、至亲至疏的关系。由此,故乡更多的不再是地理意义上的村庄,而成为了一个心理空间、文化空间、情感空间。

诗集《王塆》对正在消逝的乡村文化细节的观照与挽留,令人动容。薄暮诗中充满了对传统生活方式的细腻描摹:母亲用刀柄捣碎大粒盐拌菠菜(《母亲节:菠菜》)、除夕下午擦拭罩子灯的玻璃罩(《罩子灯》)、过年时堂屋摆放烛台与祖宗昭穆神位(《老家》)、铁匠走村串户锻打农具(《新颜》)……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时代,这些具有前现代特征的文化图景渐次退场,薄暮像一个人类学家,用诗歌为这些逐渐式微的文明形态立档存照。文化转型的残酷之处在于,那些曾经构成日常生活肌理的事物,正在变得不可理解、不可翻译,薄暮的诗一定程度上是在为一种生存伦理和文明形态追念、立传,这样的写作饱含了人文深情。

诗集《王塆》以日常意象为核心,构建起虚实交织的诗意空间。这些意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物象,如桂花、蛇莓、楝花、篱笆、长板凳、麦秸垛等,勾勒真实、具体的生活风貌,生动而传神;另一类是主要体现精神属性的意象,如路、灯火、树、阳光、种子、河流等,在实体性之外更重其象征、隐喻特征。薄暮诗歌的意象源自真实生活,朴素无华,却承载着厚重的情感与思考,有很强的生发性与对话性。值得提及的一点是,薄暮善于将乡土意象与工业意象跨界融合,高炉、钢坯、流水线与稻田、农具、草木交替出现,两种意象的碰撞,直观呈现出农耕与工业两种文明的迁移、交融与对峙,让诗歌兼具生活质感与时代张力。

薄暮的诗歌语言沉静而克制,他很少使用华丽的修辞,面对日益喧嚣的时代,诗人选择了后退与沉默。在《问题》中,他写道:“父亲和我/沉默是最适宜的相处方式。”在《与父亲下棋》中,整个王塆“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父子之间全程几乎没有对话。这种沉默不是空洞的,而是充满了不必言说、不可言说的情感重量。薄暮诗歌的句式长短错落,节奏舒缓,贴合回忆的心境。同时,他巧妙融入方言词汇、乡间俗语,保留乡土语言的原生质感,让诗歌自带生活气息。质朴的语言并非浅白,寥寥数语便能勾勒场景、传递情绪,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这种语言风格,与其诗歌书写乡土、回望本心的写作主题完美适配,本真、自然、耐人寻味。

《王塆》也是一部关于失去与获得的诗集。薄暮失去的是那个有父母、有炊烟、有鸡鸣狗吠的实体故乡,获得的是一个被随身携带、随时打开的精神故乡,而“王塆”也从一个平平无奇、鲜为人知的村落名,成为一个颇具当代性与辨识度的文化地标。诗集最后一辑的标题“反刍”意味深长。反刍是牛科动物的消化方式,也是记忆的运作机制——那些消失的往事,需要在时间之胃中反复咀嚼,才能转化为精神的养分。《王塆》正是这样一部反刍之作,它告诉我们:故乡不再是一个静止的客体地点,而是一种反复咀嚼、不断回味的主体动作。在《空的是什么》中,薄暮写道:“我把故乡写完了。用右手写的/存放在左心室,更多的空间让给血液/汩汩流淌,像一生中的无数河流/我就是我的故乡。”当诗人说出“我就是我的故乡”时,他已经完成了从地理到精神的最终转化:不是不再需要故乡,而是自己成为故乡。

薄暮随身携带着故乡,故乡也如影随形伴他左右,他在哪里,故乡便在哪里。他与故乡,在诗歌的意义上成为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

(作者系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2026-06-22 ——评薄暮诗集《王塆》 1 1 文艺报 content84290.html 1 随身携带的故乡